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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刑法禁止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但可根据不同情况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其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所减弱。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罪行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遵循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考量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辨认控制能力。如果您遇到涉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方法,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07 09: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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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实施危害行为时辨认或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减弱。刑法对不同情况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不同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重罪应负刑事责任且从轻或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案件时,要准确鉴定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确保量刑精准。
2.加强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3.社会应给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及其家庭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歧视和偏见。
2025-10-07 07: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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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其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比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所减弱。这意味着他们在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恶性和对行为的认知程度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同。
(2)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实施特定严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且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该年龄段人群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其处罚应体现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他们虽有一定辨认控制能力,但存在精神障碍,处罚时应予以考虑。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其生理缺陷可能影响对事物的认知和行为控制。
提醒:不同类型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况复杂,在实际案件中需准确认定。若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7 05: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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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特定犯罪的人,司法机关应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在量刑时必须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案件,需进行专业的精神鉴定,以明确其辨认控制能力程度,在量刑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充分考虑其生理缺陷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在量刑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5-10-07 04:5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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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因年龄、精神、生理缺陷等,实施危害行为时辨认或控制能力比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弱的人。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者,犯特定重罪要担责,且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部分精神病人犯罪要担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又聋又哑者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这些规定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考量主观恶性等因素定责。
2025-10-07 03:56: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