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评估: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或一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开启评估程序。
2.组成鉴定组:双方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3.审查材料与听取陈述:鉴定组审查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医疗过程和争议点。
4.分析判断:依据法规、规范分析,判断有无过错、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
5.出具意见书:鉴定组出具书面意见,给出评估结论。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再次评估。
结论:
医疗纠纷过错评估需经委托或申请启动程序,由抽取的专家组成鉴定组,审查材料、听取陈述后分析判断,出具鉴定意见书,有异议可申请再次评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过错评估有严谨流程。启动程序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一方申请。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保证了评估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审查材料能全面了解医疗情况,听取陈述可把握争议核心。依据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进行分析判断,能确保评估结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书面的鉴定意见书是评估结果的重要体现。若双方对结果有异议,按规定申请再次评估,这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在医疗纠纷过错评估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医疗纠纷过错评估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其流程规范严谨,能保障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通过专业鉴定组依据法定标准进行分析判断,为解决纠纷提供关键依据。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医患双方要积极配合评估程序,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陈述意见,确保鉴定组全面了解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评估流程的监督管理,保证抽取专家的随机性和鉴定过程的规范性。
-对于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再次评估申请,妥善处理争议。
法律分析:
(1)医疗纠纷过错评估启动方式多元,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一方也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保障了当事人启动评估的途径。
(2)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的方式保证了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避免人为干扰。
(3)鉴定组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并听取陈述意见,能全面了解医疗过程和争议点,为准确评估奠定基础。
(4)依据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进行分析讨论,确保评估结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鉴定组出具书面意见书并明确评估结论,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明确依据。若双方有异议还可申请再次评估,给予当事人救济途径。
提醒:
在医疗纠纷过错评估中,当事人要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同案情评估结果可能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或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来启动评估程序。
(二)双方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三)鉴定组审查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材料,听取双方陈述意见。
(四)鉴定组依据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分析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五)鉴定组出具书面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给出评估结论,若双方有异议可申请再次评估。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鉴定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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