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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钟* 江苏-沭阳 离婚咨询 2025.10.03 05:30:41 416人阅读

自愿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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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自愿协议离婚的材料准备是基础,户口簿、身份证用于证明身份信息,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凭证,离婚协议书则明确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的约定,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用于相关登记。
(2)手续流程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解除的谨慎态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确保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是为了核实材料真实性和离婚意愿。
(3)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一大亮点,给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防止冲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是对双方最终离婚意愿的再次确认。

提醒:
准备材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办理。在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若决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去申请离婚证,以免逾期需重新申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

2025-10-03 11: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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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准备
要确保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还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保证材料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二)手续办理
1.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准备好的材料,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期间不反悔。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10-03 10:1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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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准备:办理自愿协议离婚,需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还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申请流程:夫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冷静期:审查通过后,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领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即登记发证。

2025-10-03 08:4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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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自愿协议离婚要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按特定手续办理,包括共同申请、审查、离婚冷静期、再次申请和发证。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愿协议离婚有着明确的材料和手续要求。准备好规定材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机关能准确核实双方身份、婚姻状况以及离婚意愿等信息。而手续中的共同申请体现了双方自愿离婚的合意;审查环节保障了离婚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再次思考的时间;再次申请和发证则是最终完成离婚程序。如果在自愿协议离婚过程中,对准备材料、手续办理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

2025-10-03 08:1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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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离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手续办理。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办理手续步骤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进入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建议夫妻双方提前准备好齐全的材料,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手续顺利完成。

2025-10-03 06:55:4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手续要什么证件材料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第五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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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自愿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专业解答、身份证。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2、户口本。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3、结婚证。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等等。

    2024.08.16 2796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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