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他人宅基地建房,房屋所有权归属分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2.通常宅基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我国宅基地归集体,建房者虽出资,但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他人,其出资视为债权,可要求返还费用和利息。
3.建房经同意或受委托,无特别约定时,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者可获补偿。
结论: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屋所有权归属需分情况判断,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一般归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者可要求返还费用或获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时,若双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若无约定,我国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且由他人享有使用权,所以通常宅基地使用权人会取得房屋所有权。建房者虽出资建房,但因宅基地性质,其出资可视为债权,有权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返还建房费用及利息。若建房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或受其委托,在无特别约定时,也多认定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者可获得相应补偿。若你在这方面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屋所有权归属依具体情形判定。有约定时按约定确定归属;无约定,一般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使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一致。
2.通常宅基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由于我国宅基地为集体所有制,即便建房者出资建房,但宅基地属集体且由他人享有使用权。不过,建房者的出资可视作债权,有权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返还建房费用及利息。
3.若建房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或受其委托,无特别约定时,也倾向认定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者可获补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建房前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若未签协议产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1)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若双方有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按照约定来确定。比如双方提前签订了协议,明确规定了建成房屋的归属情况,就依此协议执行。
(2)若无约定,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尽量保持一致,通常宅基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是由于我国宅基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即便建房者出资建房,但宅基地是集体的且由他人享有使用权。
(3)建房者的出资可视为债权,其有权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返还建房费用及利息。如果建房是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或受其委托,在无特别约定时,房屋多倾向于归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者可获得相应补偿。
提醒: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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