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是否侵权要视情况而定。若作品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且著作权人未声明不许使用,属于法定许可情形,可不经许可使用但需支付报酬,不构成侵权,这利于文化传播。
2.若作品未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或者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擅自使用就构成侵权。此时使用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3.为避免侵权风险,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应先明确作品状态以及著作权人的要求。可通过查询公开信息、与著作权人沟通等方式来确认。
法律分析:
(1)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作品,在著作权人未声明不许使用时,可不经许可使用并支付报酬,这是法定许可,不构成侵权,利于文化传播。
(2)若作品未合法录制或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擅自使用制作录音制品,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提醒: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务必先确认作品状态及著作权人要求,避免侵权。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一)使用前确认作品状态,了解该作品是否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
(二)查看著作权人有无不许使用的声明,可通过公开渠道、相关版权平台等方式查询。
(三)若符合法定许可情形,要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保留支付凭证。
(四)若无法确定是否可使用,可与著作权人联系,获得其许可后再制作录音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1.使用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只要著作权人未声明不许使用,可不经过其许可,但要按规定付报酬,这是法定许可,利于文化传播,不构成侵权。
2.若作品未合法录制或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擅自使用构成侵权,侵犯了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3.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需先明确作品状态和著作权人要求,避免侵权。
结论: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是否侵权要分情况,作品已合法录制且著作权人无不许使用声明时,可不经许可使用并支付报酬不侵权;反之则侵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定许可情形下,若作品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只要著作权人未声明不许使用,使用人可不经许可使用并支付报酬,这有利于文化传播。但要是作品未被合法录制,或者著作权人有不许使用声明,擅自使用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因此,在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一定要先明确作品状态和著作权人要求,规避侵权风险。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侵犯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侵犯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协商,或者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果处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
律师解析 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支付报酬的,成立侵权。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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