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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侦查证据不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作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押应立即释放,被害人不服可申诉或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继续侦查证据不足时,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职责撤销案件并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以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况,会依据补充侦查次数等具体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起诉;一次补充侦查且证据不足、无再次补充侦查必要的,也可不起诉。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嫌疑人在押需立即释放。若被害人对该决定不服,有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7 10: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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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侦查证据不足时,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2.具体而言,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不起诉决定;一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无再次补充侦查必要的,也可作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
3.若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向法院起诉。
4.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注重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合法性,检察院严格审查证据。被害人申诉或起诉时,相关部门应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公正透明。
2025-09-27 10: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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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侦查阶段,当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侦查但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需撤销案件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这体现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限制。
(2)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拥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权力。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若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且无再次补充侦查必要的,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若犯罪嫌疑人在押需立即释放。
(3)若被害人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可自收到决定书后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能向法院起诉,以此保障被害人的合法诉求。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要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7 09:1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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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二)审查起诉阶段:
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无再次补充侦查必要,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三)被害人方面:若不服不起诉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后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09-27 09:1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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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撤销案件,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时,一次补充侦查无再查必要或二次补充侦查仍不足,检察院可或应作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3.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能向法院起诉。
2025-09-27 07:56: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