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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逮捕后,若两次补充侦查都没有充足证据,检察院一定会不起诉还是允许公安继续补充证据?

宋* 湖北-恩施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25 01:27:38 408人阅读

请问律师,逮捕后,若两次补充侦查都没有充足证据,检察院一定会不起诉还是允许公安继续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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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诉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只允许两次补充侦查。
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依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事实的,应该作出不决定。
《刑诉法》对补充侦查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2020-09-25 01: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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