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案件中优先受偿范围需按不同优先受偿权类型认定。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者,对该财产变价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含主债权、利息等,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包括诉讼、管理等费用;共益债务有因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等。
3.职工债权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清偿,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
一是担保权人应明确约定优先受偿范围,避免纠纷。
二是管理人要准确界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合理使用债务人财产。
三是保障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优先受偿,维护职工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
法律分析:
(1)担保权优先受偿: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就该财产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等费用,不过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包含诉讼、管理等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因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等。
(3)职工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清偿。
(4)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提醒:在破产案件中,不同优先受偿权类型的认定和范围复杂,涉及多方利益。若遇到相关问题,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要明确担保合同约定,若有特别约定优先受偿范围,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其优先受偿范围包含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管理人应准确核算费用和债务金额,确保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这些费用和债务。
(三)处理职工债权时,相关部门需核实职工工资等债权情况,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安排清偿。
(四)对于税收债权,税务机关要及时申报,保障其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案件优先受偿范围依不同优先受偿权类型确定。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特定财产变价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含主债权及利息等,有约定则从约定。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用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有诉讼、管理等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等。
3.职工债权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清偿,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结论:
破产案件中优先受偿范围按不同优先受偿权类型认定,包括担保权人对特定财产变价价款优先受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清偿、职工债权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清偿、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解析:
不同优先受偿权在破产案件中有不同规定。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就该特定财产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受偿范围通常含主债权及其利息等,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其中破产费用涉及案件诉讼、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因履行未完成合同产生的债务等。职工债权方面,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税收债权相比普通破产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若遇到破产案件中优先受偿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优先受偿权主要涵盖四大类债权。首先是税收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其次是工资债权,企业破产时,通过调整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尽量降低员工损失,将工资债权列为优先赔偿对象。还有破产程序相关费用,如管理人薪酬、律师费等,但不包括所有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费用。最后,还有其他特定优先权。这些债权在破产清算中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专业解答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的考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对于可通过削减价值或拍卖套现的建设工程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益确保了承包人在工程款回收方面的优先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法实施削减或拍卖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则无法享受此项优先受偿权利。
专业解答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后,若发包方未能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且在承包方多次催促并给予适当期间后仍未能支付相应款项的情况下,承包方可依据相关规定,与其协商进行该工程项目的折现或申请由人民法院主导对此工程进行拍卖处理,同时承包方有权对工程折现或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
专业解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承包人在承建工程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适用于各类可支付或拍卖的建设工程。此权利仅限于施工合同中的承包方,且仅针对其承揽的建筑工程和未付清的工程价款。
专业解答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的考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对于可通过削减价值或拍卖套现的建设工程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益确保了承包人在工程款回收方面的优先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法实施削减或拍卖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则无法享受此项优先受偿权利。
律师解析 关于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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