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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咋办

王* 甘肃-庆阳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09.25 13:41:40 351人阅读

因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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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遭遇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首要步骤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警方的侦查力量,让诈骗者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对犯罪行为的有力制裁。
(2)在刑事诉讼阶段,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这能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直接损失的赔偿问题。
(3)对于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内,需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主张该损失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且损失合理、可预见,最终由法院结合证据和事实判定是否支持赔偿。

提醒:主张间接经济损失证据要求高,不同案情证据收集难度和证明标准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25 18: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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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靠警方的侦查能力,对诈骗者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使诈骗者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
(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三)若要主张间接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间接经济损失与诈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该损失合理、可预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5-09-25 17: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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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遭遇诈骗致间接经济损失,要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立案侦查,让诈骗者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诈骗是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

2.在刑事诉讼里,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诈骗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3.刑事诉讼结束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间接经济损失。但需有充足证据证明损失和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且损失合理、可预见,法院会据此判是否支持赔偿。

2025-09-25 15:3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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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刑事诉讼结束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间接经济损失,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因果关系及损失合理、可预见。
法律解析:
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里,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不过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然而要成功主张间接经济损失,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损失和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且该损失是合理、可预见的,法院会依据证据和事实来判定是否支持赔偿请求。若在处理此类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的问题上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5 15:1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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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诈骗导致间接经济损失,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和诉讼两种途径处理。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报案后警方会立案侦查,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
2.在刑事诉讼中,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涵盖,需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
3.主张间接经济损失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与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且损失合理、可预见。法院会依据证据和事实判定是否支持赔偿请求。

建议发现诈骗行为后第一时间报案,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准备诉讼时,注重收集和整理能证明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

2025-09-25 13:52:41 回复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害的,被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额度较大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损失额度较小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对损失大小的界定,原则上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确认。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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