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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是什么?驰名商标如何申请,具体流程是?

赵* 广西-玉林 商标咨询 2018.03.29 21:18:14 23人阅读

我们公司的同事设计出了属于自己的商标,准备申请商标权,请问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是什么?驰名商标如何申请,具体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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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我司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5、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考虑的因素如下:
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④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⑤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018-03-29 21:2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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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三个机关享有驰名商标认定权,存在四种认定渠道。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法定的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行政机关;根据《司法解释》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设立知识产权庭的中级人民法院是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司法机关。
  当发生具体的商标案件时,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其中:第
1、
2、3项为行政认定程序,第4项为司法认定程序。
  
1、向工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地方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请求。地方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至商标局,由商标局做出认定。
  
2、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至少5年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已注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另外,驰名商标权利人对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持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认定机关的认定效力有所不同。司法机关的认定具有最终的效力,而行政机关的认定,当事人如果存有异议,有权请求司法机关进行审查,由司法机关做出最终裁判。而且不同的驰名商标认定途径的时限差别较大:第1种渠道中商标局的认定时限为6个月;第2种渠道中商标局的裁定时限为1年半左右;第3种渠道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时限为2年左右;而第4种渠道中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法定时限共计9个月。所以,权利人应综合多种因素,慎重选择驰名商标认定机关和认定途径。上面是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29 21: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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