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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消分程序流程一般是什么啊?

丁** 浙江-宁波 交通违章咨询 2018.03.29 17:52:27 6人阅读

我哥哥的驾驶证被扣了很多分,他想拿去消分,所以我想知道,驾驶证消分程序流程一般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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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实施,届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办理消分程序,程序如下:
  
1、红十字救护培训
  每周二、四参加一天的红十字救护培训(培训费100元),地址:新石南路171号税务学校5楼。
  
2、满分学习培训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到驾管所稽查科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各县(市)满分驾驶人可到所辖县(市)车管所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市)车管所开具《培训证明》。
  培训内容:1)、《安全法实施条例》,2)、《事故处理程序规定》,3)、《安全法处罚程序》,4)、《道路安全管理》,5)、放光盘《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系列片》;培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时至11时;周六、周日自学。
  
3、预约考试
  培训结束后稽查科开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
  知书》、办理满分学习受理业务,开具《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
  
4、缴费
  满分驾驶人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到计财处驾管所收费窗口缴费(缴费金额是105元)。
  
5、科目一考试
  考试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30,驾驶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考试一科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一科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单》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以下简称《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
  
6、科目三考试
  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还要到业务科预约科目三考试,持《科目三考试预约凭证》、《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按预约考试时间到考试三科参加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车型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最高准驾车型确定。考试合格的,考试员在《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上签注考试成绩,并录入计算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场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预约科目三考试。
  
7、销分
  考试合格的驾驶人凭《考试成绩单》和《反馈通知书》到稽查科进行复核、归档,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如驾驶证被
  吊扣的,销分后凭《反馈通知书》复印件到违法处理部门领取被扣机动车驾驶证。

2018-03-29 18:0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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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在12分以内的,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达到12分,驾驶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清零。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希望我关于驾驶证消分程序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29 17:5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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