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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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内夫妻财产分割需满足特定情形,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按流程进行。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分割。分割时,先由夫妻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商确定方案,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流程是先收集财产相关证据,接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您在婚内财产分割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婚内财产分割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或一方法定扶养人患重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
2.分割方法:先由夫妻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3.分割流程:先收集财产证据,再协商,协商不成就准备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会调解、审理并判决。
1.婚内夫妻财产分割有严格条件限制,需出现如一方恶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一方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等情形才可进行。
2.分割方法先由夫妻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流程方面,先收集财产证据,接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审理并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婚内财产分割的条件和程序。遇到问题尽量先友好协商,避免矛盾激化。收集证据时要合法、全面,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内夫妻财产分割有特定情形限制,像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等情况,才可以进行分割。这保障了在特殊情况下,夫妻中权益受损方或有紧急需求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2)分割方法包括协商和诉讼两种。协商需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能和平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若协商不成诉诸法院,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和无过错方的保护。
(3)分割流程方面,先收集财产证据,为后续分割提供依据。然后进行协商,协商失败则准备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会按程序进行调解和审理并作出判决。
提醒:
在婚内财产分割过程中,要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婚内财产分割情形
当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可进行婚内财产分割。
(二)确定分割方法
先由夫妻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遵循分割流程
先收集房产证、银行账户信息等财产相关证据;然后双方协商,协商无果,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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