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机关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一旦发现存在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就需启动撤销案件程序。
(二)确定撤销案件后,侦查机关应按规范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制作完成决定书后,侦查机关要及时将撤销案件的决定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论:
已经立案的侦查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侦查中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撤销案件。“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涵盖多种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出现这些情形时,侦查机关要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这一规定保障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避免对不应被追究责任的人继续进行侦查。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侦查案件相关的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等,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分析:
(1)已立案的侦查在特定条件下可撤销,依据法律,当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撤销案件。
(2)“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多种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3)一旦出现这些情形,侦查机关需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提醒:不同情形下撤销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可能有差异,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已立案的侦查可以撤销。依据法律,侦查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就应撤销案件。“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侦查机关需严格审查案件,一旦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及时启动撤销程序,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2.要确保将撤销决定通知到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保障相关人员的知情权。
3.定期对撤销案件的情况进行复查,避免误撤或漏撤,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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