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状是起诉的关键文件,清晰明确地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能够让法院准确了解诉求核心。诉讼请求中关于实现探视权的具体内容需详细合理,事实与理由部分对对方阻碍探视情况的阐述要真实清晰。
(2)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不可或缺。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是确认身份的基本依据,而涉及未成年人时,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是证明有探视权的重要凭证。
(3)证据材料是支持诉求的有力武器。户口本等证明亲子关系,过往的抚养权、探视权法律文书可作为权利依据,对方阻碍探视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则能直接证明对方的不当行为。
提醒:
准备资料时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不同案件证据要求可能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起诉状方面,要详细准确填写原被告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需清晰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内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清楚描述对方阻碍探视的具体时间、场景等情况。
(二)证明主体资格材料,准备好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保证清晰可辨。涉及未成年人时,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要完整无缺。
(三)证据材料方面,户口本等亲子关系证明要确保信息准确,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保存完好。对于对方阻碍探视的聊天记录要完整截取,证人证言要让证人签字并附上证人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实现探视权的诉求及对方阻碍探视的事实理由。
2.主体资格材料:原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以证实探视权。
3.证据材料:提交证明亲子关系的户口本;之前关于抚养权、探视权的法律文书;对方阻碍探视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结论:
起诉探视权需准备起诉状、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和证据材料。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主张探视权,需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起诉状要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清晰表达诉求和对方阻碍探视的情况。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能证实起诉者的身份以及与孩子的亲属关系,确保其有主张探视权的权利。证据材料则是支撑诉求的关键,包括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户口本、之前的法律文书以及对方阻碍探视的相关证据等。这些材料的准备是为了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准备材料或起诉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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