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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无经济收入另一方有义务抚养吗

陈** 山东-济宁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9.06 23:17:06 443人阅读

夫妻一方无经济收入另一方有义务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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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夫妻一方无经济收入需要扶养时,首先尝试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身的生活困难和需求,争取对方主动承担扶养责任。
(二)若协商无果,无经济收入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用于证明患病情况)、失业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5-09-07 06: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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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一方无经济收入,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若不履行,无收入方有权要求给付扶养费。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源于夫妻身份关系,与结婚时长、一方无收入的原因无关,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另一方就需在生活和经济上给予帮助。当一方因患病、失业等情况无经济收入且生活困难时,另一方要提供必要物质保障。若另一方拒绝扶养,无经济收入一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则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来保障基本生活。如果在婚姻中遇到扶养义务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7 05:2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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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有法定性,它源于夫妻身份关系,只要婚姻关系存在,该义务就一直存在,不受结婚时间长短以及一方无收入原因的影响。
(2)当一方因患病、失业等情况陷入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境地时,另一方有责任在生活和经济上给予帮助与照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3)若另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无经济收入的一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以此保障自身基本生活需求。

提醒:
在主张扶养费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生活困难及对方拒绝扶养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07 03: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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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无经济收入时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这是基于夫妻身份关系的法定责任。无论结婚时长、无收入原因,只要婚姻存续,有能力的一方就应在生活和经济上帮扶对方。

若一方因患病、失业等陷入经济困境,另一方需提供物质保障。若拒绝扶养,无经济收入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争取达成扶养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保障自身基本生活。

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相互理解支持,增强责任感。当出现一方无经济收入情况时,及时沟通协商解决。若矛盾无法调和,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7 02: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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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一方没有经济收入,另一方需在生活和经济上给予帮助。

2.不管结婚时长、无收入原因是什么,只要婚姻关系存在,扶养义务就一直有。比如一方患病、失业致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物质保障。

3.若另一方拒绝扶养,无收入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扶养费保障基本生活。

2025-09-07 00:20:18 回复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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