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拥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女儿去世且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参与女儿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开始后,通常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不分或少分。
为避免继承纠纷,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继承情况,继承人之间应积极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
结论:
母亲在女儿去世且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可参与女儿遗产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女儿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程序启动,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参与女儿遗产的分配。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像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若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母亲可明确自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主动了解女儿遗产范围,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
(二)若其他继承人对母亲的继承权有争议,母亲可与他们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方案。
(三)若协商不成,母亲可收集自己作为继承人的相关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自己对女儿扶养情况的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母亲拥有继承权。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去世且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母亲可参与遗产分配。
2.法定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
3.生活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专业解答依据相关规定,廉租房并不允许被继承。因为客观来看,廉租房实际上是国家所有的房产设施。所谓廉租房,即是由政府通过提供租金补贴或者实物分配等方式,为那些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在居住方面存在困难的家庭,提供具备社会福利性质的住宅。然而,能够进行继承的仅仅局限于私人拥有的财产范围内。 承租人在获得廉租房时,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此被明确禁止将其作为个人资产进行继承。
专业解答遗产分配需考虑遗嘱或法定继承。有遗嘱时,按其规定进行;无遗嘱则依据《民法典》,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分顺序)平等参与。法定继承人通过平均分配或协商分割的方式共享遗产。处理时需具体分析,确保公正合理。
专业解答在财产继承中,配偶、子女及其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或他们放弃继承,遗产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参与。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法律,继母婚前的个人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收益部分属于。除另有约定或法院判决外,婚姻双方各自婚前取得的财产及其自然孳息、婚前已存在的货币、股权等财产均视为婚前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专业解答如果母亲去世而父亲健在,房产传承需考虑:若母亲有遗嘱,按遗嘱指定继承人处理;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均有平等继承权。若房产为夫妻共有,先分父亲的一半,剩余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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