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因工伤被公司用一本没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证办了退休,但仍在公司上班,工资是没退休之前的标准在社保局领后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足,5年后得知我的伤残鉴定证没有法律效力,又重新鉴定后回公司上班,但这5年没有交社保我如何维权?
这种情况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这5年社保,毕竟是公司用无效鉴定证办退休导致社保断缴。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这5年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5-08-21 08:5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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