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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父母去世后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
2.耕地、草地以家庭承包,户内还有成员的,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无其他成员,村集体可收回。
3.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4.“四荒地”等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应得收益按规定继承,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2025-08-20 18: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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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父母去世后耕地、草地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有其他家庭成员则继续承包,无则村集体收回;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四荒地”等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应得承包收益按继承规定继承,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父母去世后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对于耕地和草地的家庭承包,如果家庭户还有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权可由其他成员延续;若家庭户无其他成员,村集体收回土地,是为了保障集体土地资源合理分配。而林地由于其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允许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四荒地”等特殊土地承包方式,承包人死亡后,应得承包收益按民法典继承编继承,继承人也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有利于鼓励对这类土地的开发利用。如果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0 17:1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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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父母去世后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对于耕地和草地,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若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由他们继续承包经营;若户内无其他家庭成员,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2.林地方面,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建议:村集体应明确土地承包政策,做好宣传,让村民了解相关规定。村民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村集体咨询,确保自身权益和土地合理利用。
2025-08-20 15:5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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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父母去世后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若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可由他们继续承包经营;若户内无其他家庭成员,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2)对于林地,当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且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提醒: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情况复杂,不同类型土地规定不同。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20 14:2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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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耕地、草地家庭承包情况,农户应明确自家家庭成员状况。若有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正常经营土地;若家庭成员全部去世,要知晓村集体有收回土地的权利。
(二)对于林地承包,继承人要清楚自己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权益。
(三)以招标等方式取得“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要了解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也能继续承包,做好权益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收益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符合上述不同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相关规定。
2025-08-20 12:56: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