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后通知家属是一般要求。这体现了法律程序的规范性和对家属知情权的保障,有助于家属及时了解被逮捕人的情况。
(2)“无法通知”有明确情形界定,如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或没有家属等。这些规定考虑到了实际执行中的特殊情况,让通知家属的要求更具可操作性。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时可暂不通知,但有碍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这平衡了侦查工作的需要和家属的知情权。
提醒:
家属若长时间未收到逮捕通知,可向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家属方面,如果在规定时间未收到通知,可先联系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了解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情形。若认为不应属于“无法通知”范围,可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的通知情况。
(二)公安机关方面,要严格审查“无法通知”的情形,确保通知家属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在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及时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后一般会通知家属。依据法律,除无法通知的情况,需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
2.“无法通知”指被逮捕人不讲真实信息、身份不明,或没有家属等情况。
3.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可暂不通知,待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
结论: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除无法通知等特殊情况,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逮捕行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一般情况下,为保障家属的知情权,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不过,“无法通知”的情况存在,如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导致身份不明,或其没有家属。此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时,可暂不通知,但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就要立刻通知家属。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公民权益。若遇到涉及逮捕通知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除无法通知外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这是保障家属知情权的体现,确保公民权利能得到一定保障。
2.“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逮捕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或无家属等,这些规定具有合理性,因为确实存在难以通知的客观情况。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暂不通知家属,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3.解决措施和建议:公安机关应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技术手段,尽量减少因身份不明导致无法通知的情况。对于涉嫌特殊犯罪暂不通知家属的情况,要严格审查“有碍侦查”的标准,避免滥用该规定。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应迅速通知家属。
专业解答检察院在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会告诉嫌疑人的亲属,让他们了解情况。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无法立刻通知,比如亲属的联系方式不清楚,或者通知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破。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案件的顺利侦破,同时尽量保护亲属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会通知家属的,但是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专业解答在正常情况下,被捕嫌疑人无法取保候审,因其可能对社会构成威胁。但特殊情况中,《刑事诉讼法》允许申请:一是可能获轻刑如管制、拘役,且不影响公共安全;二是面临较重刑罚但取保不致加剧危害;三是患有疾病或特殊情况如孕妇、哺乳期,取保无社会风险;四是案件长期悬而未决,需保护当事人权益。
专业解答在司法程序中,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被采取的措施,但如涉及到刑事拘留或者批捕环节,仅有授权律师有权进行探视咨询。负责执行拘留任务的公安机关若认可某名嫌疑人需进一步逮捕聆讯,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证据以获取审批。
专业解答在司法程序中,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被采取的措施,但如涉及到刑事拘留或者批捕环节,仅有授权律师有权进行探视咨询。负责执行拘留任务的公安机关若认可某名嫌疑人需进一步逮捕聆讯,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证据以获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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