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在世,要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若房产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其一半份额作为遗产,由父亲、儿子、女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为父亲个人财产,父亲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置。
若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明确房产中属于她的部分由儿子继承,或父亲立遗嘱将自己份额给儿子,且遗嘱合法有效,儿子可凭遗嘱、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女儿不同意不影响过户,但需对遗嘱效力无异议,否则需先经法定程序确认遗嘱效力。
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房产中母亲的份额由父亲、儿子、女儿共同继承。若要过户给儿子,需父亲和女儿均放弃继承,或女儿同意将自己份额转让给儿子等,然后共同办理公证,凭公证书等材料过户。若女儿不同意,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父亲或儿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凭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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