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一共4个人,但父母弟弟都已经去世,我弟留下女儿一个,弟媳早就另婚后有一儿子,现在我前弟媳想回我的娘家住。我作为大姐的有房屋继承权的吗?谢谢
大姐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不过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房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你作为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你弟弟的女儿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你前弟媳已经另嫁,她本身没有继承权,但她女儿有。如果房屋是父母留下的,你们可以协商处理,比如共同继承或者一方放弃继承给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9 12:3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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