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7未满18 跟前任分手一个月以后 又找到学校 说我胁迫她给我花钱 胁迫她跟我开房 但是胁迫并不成立 是双方自愿 有聊天记录为证 现在女方要20万 精神损失费 我应该怎么办
既然胁迫不成立且有聊天记录证明是自愿,女方要20万精神损失费没道理。别轻易答应给钱,可先和女方及其家人沟通,表明事实情况和你的态度。若对方仍纠缠,可保留好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比如让能主持公道的第三方介入调解。
2025-08-03 20:39: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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