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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娜律师

985高校毕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合同、婚姻家事、房产类型案件。多次被律师事务所评委“优秀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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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律师

杨芳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杨芳律师于2013年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和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所有律师都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拥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团队律师经验丰富。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杨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杨芳律师清晰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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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如何执行

杨* 浙江-衢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8.02 14:34:31 454人阅读

针对判处有期徒刑管制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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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要清楚需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有劳动能力就要参加劳动接受改造,应积极配合劳动安排,端正态度接受教育。
(二)被判处管制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批准不行使相关自由权利,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地或迁居要报批。
(三)若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要明确有期徒刑执行完后,管制仍需执行,提前做好心理和行动准备继续接受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2025-08-02 19: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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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有劳动能力的要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2.被判管制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执行期间要守法、服从监督,未经批准不能行使多项自由权利,要按规定报告活动、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地要报批。
3.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时,有期徒刑执行完后,管制仍要执行。

2025-08-02 18: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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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等场所劳动改造,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并遵守相关规定,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时,有期徒刑执行完后管制仍要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是其服刑之处,有劳动能力者需通过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这有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则实行社区矫正,在此期间要遵守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当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时,采取并罚原则,即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继续执行,这样能更全面地实现刑罚目的。如果对刑罚执行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02 16:4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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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刑罚有不同执行方式与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者在监狱等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参加劳动接受改造;被判处管制者实行社区矫正,执行期间要遵守多方面规定,包括守法服从监督、限制部分自由权利、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迁居需报批等。
2.当有期徒刑与管制并罚,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继续执行。这种规定体现了对不同犯罪行为和罪犯的精准惩处,有助于实现刑罚目的。
3.为确保刑罚有效执行,对于有期徒刑罪犯,监管场所应加强劳动改造安排与教育引导,提升改造效果。对于管制罪犯,社区矫正机构要严格监督其遵守规定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帮扶。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刑罚执行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2025-08-02 16: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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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服刑,有劳动能力的要参加劳动,这是为了让其通过劳动改造自身,培养正确价值观和生活技能。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在执行期间要遵守多项规定,如遵守法纪、服从监督等,限制部分自由权利是为了确保其在社会中接受改造,避免危害社会。
(3)当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时,先执行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需执行,这体现了刑罚的针对性和全面性,确保不同刑罚都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提醒:
犯罪分子需严格遵守不同刑罚的执行规定,避免违规导致更严重法律后果。若对刑罚执行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8-02 14:45:4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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