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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老公欠债银行老婆有责任吗

方* 黑龙江-齐齐哈尔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7.31 02:26:40 367人阅读

夫妻之间老公欠债银行老婆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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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银行债务,若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那么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责任。
(2)若一方的债务是其个人不合理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且另一方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通常会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3)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即使看似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可能需要担责。

提醒:夫妻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需有明确证据,若对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31 08: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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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则另一方有偿还责任,应协助偿还债务。

(二)若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或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自己不知情也未受益,可主张为个人债务,无需担责。不过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证明、消费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7-31 07:2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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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银行债,另一方是否担责得分情况。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有共同意思表示,像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算共同债务,另一方要还。

2.若债务是不合理个人开支,像赌博、吸毒,没用于家庭,另一方不知情也没受益,通常算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担责。不过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2025-07-31 05:4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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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银行债务,另一方是否担责取决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符合则担责,反之一般不担责,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判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银行债务另一方是否担责,关键看债务用途和形成情况。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责任。若债务是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或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知情也未受益,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仍可能要担责。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问题,难以准确判断责任归属,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31 04:0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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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银行债务,另一方是否担责取决于债务性质。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责任。若为个人不合理开支,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知情且未受益,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良好沟通,对家庭财务状况和债务情况做到信息透明。
2.若遇到债权人追讨债务,另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尽量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025-07-31 02:41:51 回复

您好!男方的房产首付款时其父亲所出,该房产如果是婚后所买,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特殊约定。这种情况下您可要求对房产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男方应进行补偿。判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需听取其本人意见。小孩判给一方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固定工资的20%-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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