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追偿权纠纷中获得优先受偿权,可对债务人财产设定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如进行抵押或质押,如此便能就担保财产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在产生追偿权后,及时与债务人协商设定担保物权事宜,签订相关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保障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追偿权纠纷里通常没有法定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指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物权人受偿,像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就有优先受偿权。
2.追偿权在保证人担责、合伙人承担超份额债务等情形下产生。追偿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和普通债权人地位一样,无优先受偿效力。
3.若追偿权人对债务人财产有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可在担保范围内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结论:
追偿权纠纷中一般无法定优先受偿权,追偿权人与普通债权人地位平等,不过若追偿权人对债务人财产有合法有效担保物权,可就担保财产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法律解析:
优先受偿权是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像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就有优先受偿权。追偿权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人承担超出自身份额债务等情形下产生。在通常的追偿权纠纷里,追偿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和其他普通债权人地位一样,不具备优先受偿的效力。然而,当追偿权人同时对债务人财产设定了如抵押、质押这类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时,就能在担保范围内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如果您在追偿权纠纷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追偿权纠纷中一般无法定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像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追偿权常见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人承担超份额债务等情形。在追偿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其与普通债权人地位相同,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
2.不过若追偿权人同时对债务人财产设定了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就能就担保财产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3.为保障追偿权人的权益,追偿权人可在追偿前考虑要求债务人提供合适的担保并办理合法手续;在追偿过程中及时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以便在发现可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时,尽快设立相关担保。
法律分析:
(1)优先受偿权是特定债权人享有的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像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就具有优先受偿权。
(2)在追偿权纠纷里,一般情况不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追偿权往往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人承担超份额债务等情形下产生。此时追偿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其他普通债权人处于平等地位。
(3)不过,若追偿权人同时对债务人财产设定了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例如抵押、质押,那么追偿权人可就担保财产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提醒:追偿权纠纷中是否有优先受偿权需具体分析,若涉及担保物权设定要确保合法有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实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涉及的范畴包括了承包商在执行承建工程中所产生的真实费用,此项权益的适用对象覆盖了所有可能进行折现或者进行拍卖的各类建设项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权利的主体仅仅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方,并且承包商只能针对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以及发包人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来行使优先受偿权。
专业解答在破产清算时,优先债权主要涵盖破产费用、共同有益债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劳动债权。破产费用和共同有益债务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则确保了担保财产权利人能够优先受偿;而劳动债权则与工资、医疗、养老等相关,旨在保障职工的权益。
专业解答在债务偿还中,有担保债权享有优先权,其偿付遵循以下顺序:首先,偿还到期债务;其次,无担保或担保较弱的债务;再次,责任最重的债务;最后,按债务到期时间及比例偿付,如无明确指定,依此规则处理。
专业解答保全在先的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和质权才能优先受偿。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专业解答建筑承包人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当发包方逾期未付工程款时,承包商可通过书面催付并在其拒绝后采取折价或拍卖工程自救。优先权实现需满足五条件:发包方暂停未到期付款、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价款、针对施工中工程、不需待工程竣工验收、无需登记。承包商在工程折价或拍卖中享有优先获取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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