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客户装修完不按合同付尾款。要求住三年再付有办法吗
针对您遇到的情况,我分析如下:1. 法律立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客户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要求住三年再付尾款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没有法律依据。2. 实际操作建议:
- 首先核查合同条款,确认付款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是否明确
- 若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客户无权单方延长付款期限
- 建议立即发书面催款函,要求限期支付,并保留好送达证据3. 应对方案:
- 可先尝试协商,适当给予短期宽限期(如1-3个月)
- 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
- 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主张债权,同时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4. 风险提示:拖延三年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风险,且期间房屋使用损耗可能影响后续维权。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需要可协助起草律师函或准备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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