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律师核心价值体现(王裕斐律师)
在本案中,王裕斐律师作为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核心价值体现在:
精准的诉讼时效抗辩策略:王裕斐律师及其团队在答辩中首先即锁定“诉讼时效已过”这一程序性抗辩要点,准确计算了自合同履行完毕(2017年)及第三方审核报告出具(2020年)至原告起诉的时间跨度,并援引当时适用的《民法通则》关于二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使法院采纳了时效抗辩意见,从而以程序性理由直接终结了本案实体审理,避免了被告陷入冗长的实体争议。
多层次递进的防御性答辩架构:在时效抗辩之外,王裕斐律师团队还构建了“法律关系定性为买卖合同(非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为固定总价(无需审计)→单方审计对被告无约束力”的递进式答辩体系。尽管法院最终未就这些实体抗辩作出评述,但该布局展现了全面的应诉思维,有效压缩了原告的论证空间,为主张时效抗辩争取了更为有利的庭审态势。
对证据效力的精准质疑:针对原告核心证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王裕斐律师团队指出该报告系原告单方委托、未通知被告参与、出具前后未征求被告意见,故对被告不产生法律效力。这一质证意见有效削弱了原告主张“超付款项”的事实基础,即便时效抗辩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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