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实缴,转让后债权债务与前法人可能存在关系,具体需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
- 一般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转让后,若只是股权发生变动,公司主体资格未变,其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前法人原则上无需对转让后的债权债务负责。
- 特殊情况:若前法人是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前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前法人与新法人、公司对债务承担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经债权人同意,则按照约定执行。
公司未实缴转让后,前法人若存在出资瑕疵、滥用法人地位或提供担保等情形,仍需对转让前债务承担责任;否则一般无关。
2025-07-30 09:24:0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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