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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追尾死亡需要怎么处理的呢?

余** 吉林-白山 醉驾咨询 2018.03.24 10:48:34 426人阅读

朋友最近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现在已经去世了,大家知道醉酒驾驶追尾死亡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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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追尾事故一样,只要没有人员严重伤亡的,视为普通交通事故,对方醉驾追尾付全责,你可以主张包括车损以及其他一些损失的赔偿

2018-03-24 10:5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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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解答醉酒驾驶追尾死亡 :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2018-03-24 10: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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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按醉驾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是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驾照终身。负全责,赔偿损失。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020-12-02 02:50:45 回复

对于醉酒驾驶摩托车追尾死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还有可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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