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拆迁房不是儿子儿媳名字,要先看拆迁政策及安置协议。若儿子儿媳属于被安置人,即便没登记名字,也可能有权益,可和登记人协商分割补偿。协商不成,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明自身在拆迁中的权益,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025-07-28 08:29:26 回复专业解答对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女儿并未拥有合法的继承权。究其原因在于,宅基地并非个人私有财产,而是由当地村集体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并不存在单独属于某位成员的私人财产份额。正因如此,宅基地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每一位村集体成员所能享有的只是自家房屋下的那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村集体成员并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若想让女儿合法地享有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首先必须确保她的户籍已经正式加入了所在的村集体组织。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专业解答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
专业解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父母健在并拥有财产所有权,女婿通常无权益。但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且未指定单独继承人,那么遗产将视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女婿有权参与分配。
专业解答拆迁后,房本上的产权人变为儿子和儿媳。关于女儿是否享有权益,需考虑农村宅基地产权分配。在我国,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非私有财产,因此无法确切继承。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若女儿想拥有祖籍地宅基地使用权,需将户籍迁入村集体。因此,女儿在此情况下不享有直接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