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般有减刑机会。依据法律,被判处无期徒刑者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2.不过对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在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适用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假释。若仅单纯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未被决定终身监禁,符合条件仍可减刑。
3.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服刑人员,应积极遵守监规、认真改造,争取通过立功或悔改表现获得减刑机会。司法机关要严格审查减刑条件,确保减刑公正公平。同时需明确,即使可以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且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就可以获得减刑机会;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
(2)因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较为特殊。当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会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如果只是单纯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有被决定终身监禁,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依然能够减刑,并且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该期限从裁定减刑之日起开始计算。
提醒: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复杂,不同案情处理结果不同。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仅单纯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未被决定终身监禁,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申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予以减刑。
(二)申请减刑要按监狱规定流程,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证明自身符合减刑条件。
(三)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1.受贿判无期徒刑,有机会减刑。在服刑期间,若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必须减刑。
2.因贪污受贿判无期徒刑且被决定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两年期满减为无期的情况。
3.单纯判无期徒刑且未决定终身监禁,符合条件能减刑,实际服刑不少于十三年,从裁定减刑日起算。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可否申请减刑在接受了对其受贿行为判处为无期徒刑的判决后,罪犯是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具体来说,当无期徒刑犯在执行过程中,若能够积极悔过并展现出改造效果或取得立功表现时,服刑满两年之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则可以考虑给予相应的减刑处理。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的人可没有容易获得减刑的机会。无期徒刑的囚徒,如果他们真诚悔改或有立功表现等积极行为,可能会获得减刑的机会。但对于贪污受贿这类严重犯罪案件,减刑的审核和执行会更谨慎严格。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明文规定,被判决处以无期徒刑之犯罪人,于其执行期间若能够恪守监规、积极接受教化改造且确实展现悔过改正之良好状况;抑或是有立功业绩可供考量,便可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期徒刑犯的减刑操作,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不少于十三年。在此前提之下,如若受贿罪行的被告满足减刑条件,诸如具备较强的悔过改正意愿或拥有显著的立功表现,即有权提出减刑申请。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刑罚取决于贿赂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导致国家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是否判处无期徒刑,关键在于贿赂数额和情节是否达到“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的标准。
专业解答罪犯无期徒刑后,积极改造满两年可申请减刑。再犯刑法判有期徒刑者,两年内不得减刑;判无期徒刑者,减刑起始时间延长。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十年,自判决确定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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