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出资的材料,离婚时房屋归出资方。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留存共同还贷的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获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注意收集购房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保存好各自父母出资的证明,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五)婚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房屋,若赠与人明确只赠与一方,要留存相关赠与协议等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07-27 05:48:03 回复
咨询我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其所有。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需补偿另一方。
3.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谁名下,一般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5.婚姻期间受赠房屋,明确只给一方的是个人财产,未明确则属共同财产。
2025-07-27 03:48: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夫妻离婚时房屋产权认定分多种情况,婚前一方全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归该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产权归首付方但要补偿另一方;婚内购买一般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婚内受赠明确给一方为个人财产,未明确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也由一方独自承担,所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该方。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首付部分可视为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产权归首付方的同时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通常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贡献,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体现了对出资方权益的保护。婚内接受赠与的房屋,明确赠与一方体现了赠与人的意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若大家在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7-27 02:07:32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离婚时房屋产权认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归该方。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产权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要补偿另一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上均等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房屋,明确只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购房及接受赠与时,应明确产权登记及赠与意愿并保留相关凭证。涉及共同还贷,要保存好还款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离婚时合理分割财产。
2025-07-27 02:06:5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来源于个人,所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该方所有。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首付部分是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因是夫妻共同投入资金和精力,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5)婚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房屋,若明确只赠与一方则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认定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07-27 00:42: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