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异议期过后执行通常不会失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会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2.执行案件有两年的执行时效,计算方式根据法律文书规定不同有所区别: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超过时效申请执行,法院仍会受理,但若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且查证属实,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建议当事人及时行使执行异议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要注意时效问题,避免因超时效使权利受限。
法律分析:
(1)强制执行异议期过后执行通常不失效。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会按程序继续执行。
(2)执行案件存在两年的执行时效。计算方式分三种情况,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最后一日起算;若规定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超过执行时效申请执行,法院依旧会受理,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且经法院查证属实,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提醒:
当事人需关注执行异议期限和执行时效,避免错过时机影响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应对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在强制执行异议期过后,发现有正当理由未提出异议,可尝试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再次审查,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提出。
(二)在执行时效内,权利人应积极推动执行程序,可主动与法院沟通执行进展。
(三)若超过执行时效申请执行,在被执行人未提出时效抗辩前,可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强制执行异议期过后,执行通常不会失效。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执行异议之诉,法院会继续执行。
2.执行案件执行时效为两年。按法律文书规定,从履行期最后一日、分期最后一期届满日或文书生效日起算。超时效申请执行,法院受理,但被执行人提时效抗辩且属实,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结论:
强制执行异议期过后,执行通常不会失效,法院会继续执行程序,执行时效为两年。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经审查裁定驳回,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程序将持续推进。执行案件的执行时效为两年,计算方式根据法律文书规定有所不同,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若超过该时效申请执行,法院虽会受理,但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且查证属实,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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