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回的余款一般需算利息。若生效法律文书有规定,按文书确定方式算;没规定的,可按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即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建议尽快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支付余款及利息。
2025-07-23 08:09:54 回复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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