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甲方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7月28日,甲方向乙方代理人指定帐号打入第一笔工程款82232元和管理费21767.4元及家电包10000元,8月7日乙方开始动工承诺90天内完工,9月15日甲方向乙方打入第二笔工程款60465元(所有款项全部付清)后乙方没有任何施工动作,并擅自挪用装修款,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事先有约定逾期按万分之五赔偿)找各种理由推诿,甚至指责甲方,无解决问题的诚意!这种情况如何才能挽回损失并让乙方尽快完工?如果该案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需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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