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工人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时,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死亡,或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要担起工伤赔偿责任。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缴纳的,就由用人单位支付。
(2)若工人受雇于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死亡,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3)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人死亡,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符合工伤条件的,工人近亲属能获得双重赔偿。
提醒:
工人干活死亡责任认定较复杂,不同情形责任承担不同。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以明确权益和责任。
(一)若工人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需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若已缴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未缴纳的,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二)若工人受雇于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根据双方过错担责。接受劳务一方有过错就要赔偿。
(三)若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人死亡,第三人担责赔偿。符合工伤条件的,工人近亲属可获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工人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或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属工伤情形,单位担责,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待遇;未缴保险,单位支付。
2.工人受雇个人形成劳务关系,因劳务死亡,按双方过错担责,接受劳务方有错要赔偿。
3.因第三人侵权致死,第三人担责赔偿。符合工伤条件,工人近亲属可获双重赔偿。
结论:
工人干活死亡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形,劳动关系下符合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担责;劳务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第三人侵权致死亡第三人担责,符合工伤条件的可获双重赔偿。
法律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若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死亡,或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有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待遇,没缴纳的则用人单位支付。在劳务关系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死亡,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接受劳务方有过错需赔偿。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人死亡,第三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侵权责任。若同时符合工伤条件,工人近亲属可获双重赔偿。如果遇到工人干活死亡责任承担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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