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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证据有哪些

张** 吉林-敦化 人身侵权咨询 2025.07.16 00:49:27 318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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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主体资格证据时,确保身份证、户口簿信息清晰准确,委托代理证明要规范,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对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现场照片和视频要完整记录关键信息,报警记录可向警方申请调取,证人证言尽量让证人出庭作证。
(三)医疗机构证据应及时收集,保留好病历等原件,核对医疗费发票的金额和项目。
(四)收集误工费证据,让单位如实开具误工证明,工资流水可通过银行打印。
(五)申请伤残鉴定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保鉴定意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保管好其他合理费用票据,注意票据的时间和用途与案件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07-16 06: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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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中,这些证据很重要:
1.主体资格证据,有身份证、户口簿;有代理人的,要委托代理证明。
2.损害事实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证明事发时间、地点和经过。
3.医疗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证明伤病和费用。
4.误工费证据,像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确定误工损失。
5.伤残证据,造成伤残的,要有鉴定意见书确定等级。
6.其他费用证据,如交通、营养费票据。

2025-07-16 06:1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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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损害事实发生、医疗机构情况、误工费、伤残情况及其他合理费用的证据较为关键。
法律解析: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各类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能明确参与案件的各方身份,确保赔偿责任准确落实。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是确定侵权行为存在的基础,只有证实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才能判断责任归属。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据,是确定伤病情况和医疗费用的依据,这关系到赔偿的具体金额。误工费证据用于确定因受伤导致的收入减少,保障受害者的合理经济补偿。伤残鉴定意见书则是确定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的关键。其他合理费用证据同样不可或缺,能让受害者获得全面的赔偿。若您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或对证据收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16 04:2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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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关键证据对案件结果影响重大。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是基础,能明确诉讼参与人身份;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可还原事件全貌;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据是确定伤病情况和医疗费用的依据;误工费证据可确定误工损失;伤残相关证据对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额度至关重要;其他合理费用证据则能支持额外赔偿诉求。
2.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应及时收集保管各类证据,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拍照、录像,报警并获取记录,积极配合医疗机构治疗并妥善保管病历等资料。向单位申请开具规范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证明。如需进行伤残鉴定,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于交通费、营养费等票据也要及时收集整理。

2025-07-16 02:5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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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是案件的基础,能明确参与诉讼的各方身份,若缺少委托代理证明,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可能不被认可。
(2)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是认定责任的关键,现场照片、视频等能直观呈现事故情况,报警记录和证人证言则从不同角度佐证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3)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据能清晰反映伤者的伤病情况和医疗花费,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4)误工费证据可准确核算误工损失,单位证明和工资流水相互印证,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5)伤残鉴定意见书是确定伤残赔偿的核心证据,直接影响赔偿数额。
(6)其他合理费用证据同样不可忽视,能保障受害人获得全面合理的赔偿。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证据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5-07-16 01:41:0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中,所以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非财产案件来交纳诉讼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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