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租赁是否承担保管义务取决于具体情形。当停车场与车主明确约定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且费用包含保管费时,停车场负有保管义务,保管不善致车辆毁损、灭失的要担责。若仅提供场地租赁且未明确保管义务,通常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存在重大过错时,法院可能依公平原则判定其担责。
为避免相关纠纷,可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约定:租赁停车场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保管义务相关内容。明确费用构成,是否包含保管费等。
2.明确责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停车场若未尽保管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出现车辆问题后的处理方式。
3.检查确认:车主停车前,仔细查看停车场安保设施等情况,如发现明显缺陷可与停车场沟通,留存证据。
法律分析:
(1)当停车场与车主有明确约定,所收费用涵盖保管费用,停车场就承担保管义务。在保管期间,若车辆因保管不善出现毁损、灭失情况,停车场要负责损害赔偿。
(2)若停车场只是单纯提供场地租赁,没有明确表示负有保管义务,通常不承担保管责任。然而,要是停车场存在重大过错,像安全保障措施严重缺失等状况,法院可能依据公平原则等判定其承担一定责任。
提醒:
租赁停车场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防后面产生纠纷。
(一)在考虑停车场租赁是否承担保管义务时,先查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要是约定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且收费包含保管费,停车场就有保管义务,车辆出问题要赔偿。
(二)若只是场地租赁,没明确说有保管义务,通常不担责。不过要是停车场有重大过错,像安保严重缺失,法院可能判其担责。
(三)为避免此类纠纷,租赁停车场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把双方权利义务写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停车场租赁是否担保管义务,得看具体情形。要是明确约定提供保管服务且收费含保管费,那停车场有保管义务,保管不善致车辆毁损、灭失,要担责。
若只是场地租赁,没表明有保管义务,通常不担责。不过,若停车场有重大过错,像安保严重缺失,法院可能判其担责。
关键看双方约定与停车场管理有无过错。租停车场时,最好签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以防纠纷。
结论:
停车场租赁是否承担保管义务要视具体情形,有约定且收费含保管费则有义务,仅场地租赁无明确保管义务一般不担责,存在重大过错除外。
法律解析:
当停车场和车主明确约定提供车辆保管服务,并且所收费用涵盖保管费用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时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在保管期间,若因停车场保管不善致使车辆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停车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停车场只是单纯提供场地租赁,没有明确表示负有保管义务,通常情况下不承担保管责任。不过要是停车场存在重大过错,像安全保障措施严重不到位等,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等判定其承担一定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为避免类似纠纷产生,建议在租赁停车场时,通过书面合同详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是大家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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