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东区法律咨询 > 河东区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收集证据的几种方式包括

收集证据的几种方式包括

朱* 天津-河东区 证据调查咨询 2025.07.13 06:53:56 369人阅读

收集证据的几种方式包括

其他人都在看:
河东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河东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具有自主性。当事人可依靠自身能力广泛收集各类证据,书证如合同、信件,物证如涉案物品,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不过,收集视听资料时务必注重合法性,不能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措施建议:当事人在收集前要对证据类型和合法性要求有清晰认知,收集过程做好记录保护。

2.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在特定客观限制下的有效途径。当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材料等情况时,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
措施建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无法收集的客观原因,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具备专业性和高效性。律师凭借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及当事人授权,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能更专业、有效地收集对当事人有利证据。
措施建议:当事人选择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积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

2025-07-13 12:15: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具有自主性,但需遵循一定规则。书证、物证的收集相对直观,而视听资料的收集务必重视合法性,不能为获取证据不择手段。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收集的证据,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当事人在面临客观障碍时的有效途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材料,个人难以获取,借助法院的职权可保障证据收集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3)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能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执业便利。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更有经验和技巧,能从复杂的情况中梳理出关键证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与规范性。自行收集要合法依规,申请法院调查要及时说明客观原因,委托律师要充分授权,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13 12:00:56 回复
咨询我

(一)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要清楚各类证据的收集要点。收集书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物证注意妥善保管,对于视听资料一定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录制,否则可能不被法庭采纳。

(二)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要准确说明无法自行收集的客观原因,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和申请文件,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

(三)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要选择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与律师充分沟通案件情况,给予律师充分授权,以便律师顺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5-07-13 10:26:08 回复
咨询我

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自己能找些书面材料,像合同、信件,还有涉案物品这类物证。录音录像也能收集,但别侵犯别人权益、违法或违背道德。

找法院帮忙收集:要是因为客观情况,自己和代理人没法收集证据,比如涉及隐私、秘密的材料,能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去调查。

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律师拿着执业证、律所证明和当事人授权,就能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取证,更专业有效,能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2025-07-13 09:06:3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收集证据有当事人自行收集、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委托律师收集三种常见方式。
法律解析:
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能获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不过收集视听资料要在合法框架内,不能侵害他人权益或违背规定与公序良俗。若因客观因素,像证据涉及国家秘密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法自行收集时,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而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律师凭借相关证件和当事人授权,能更专业高效地收集有利证据。证据收集关系到案件走向,不同方式各有特点和要求。如果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13 07:27:12 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方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方式:(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二)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三)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六)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借贷式诈骗立案的证据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借贷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自白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阐述他对借贷事件的看法。

    2024.10.06 1306阅读
  • 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

    2024.07.04 4145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