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对于可能实施新犯罪的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想法,展现悔悟态度,争取降低司法机关对其人身危险性的评估。
(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主动表明自身没有继续危害的意图和能力,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三)若有毁灭、伪造证据等嫌疑,应严格遵守司法机关要求,不做出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证明自己不会影响案件正常进行。
(四)对于有打击报复倾向的情况,要向司法机关承诺并以实际行动保护被害人、举报人等相关人员安全。
(五)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嫌疑人,需调整心态,配合司法工作,打消司法机关对脱管风险的顾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5-07-12 05:24:00 回复
咨询我
以下情况通常不宜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大,取保后或继续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多不批准。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为防危险发生,一般不允许取保。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串供的,取保会影响案件侦查、审判。
4.会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的,为保护相关人员及公正处理案件,不准予取保。
5.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嫌疑人,取保管在脱管风险。
2025-07-12 04:04: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对相关人员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嫌疑人通常不适合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需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嫌疑人,因其人身危险性大,取保后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高,司法机关不会准予。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行为,关系重大利益,为防止危险发生不会允许取保。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会影响案件正常侦查和审判,不符合取保条件。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为保护相关人员安全和保障案件公正处理,不会同意取保。而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嫌疑人,取保管在脱管风险,也不适合取保候审。若你对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12 03:13:25 回复
咨询我
通常有五类情况不适合申请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实施新犯罪的嫌疑人,因其人身危险性高,取保后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司法机关一般不批准。二是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鉴于涉及重大利益,为避免危险发生,通常不准予。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取保会影响案件侦查、审判正常进行。四是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出于保护相关人员安全及保障案件公正处理,不会准予。五是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嫌疑人,取保管在脱管风险。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审查,对于上述情况坚决不予取保候审;同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评估,及时掌握其动态,防止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
2025-07-12 01:13: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嫌疑人,因其人身危险性大,若取保候审,极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司法机关为保障社会安全,通常不会批准其申请。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情况,由于涉及重大利益,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严重,所以为避免此类危险发生,一般不允许取保候审。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嫌疑人,取保候审会影响案件侦查和审判的正常推进,司法机关不会同意这类申请。
(4)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嫌疑人,为保护相关人员安全和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司法机关不会准予取保候审。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存在脱管风险,难以保证其配合司法程序,因此通常也不适合申请取保候审。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面临取保候审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12 00:14: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