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我17周岁,在我14周岁的时候别人强奸,那个人还拍了我的裸照发出去,当时网警把所有的都删了,但是当时警察说我是自愿的,最后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了,我想知道现在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理解这件事给你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从法律角度分析,你的情况仍然有追诉的可能。首先,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你14岁时发生的事现在仍在追诉期内。虽然当时警方认为你是自愿的,但根据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你当时14周岁,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关于裸照问题,传播未成年人裸照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也是可以追诉的。建议你尽快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包括:
1. 当时的报案记录
2. 网警删除记录
3. 任何能证明事发经过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建议你尽快向公安机关重新报案,或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建议在家人或信任的成年人陪同下处理。如果需要,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个案件涉及你的隐私权,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法律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之前的经历而放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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