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诈骗犯入狱且无钱,被害人权益能借助法律途径尽力维护。刑事诉讼期间,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退赔,法院会依法审理判决确定退赔数额。这是保障权益的重要开端。
具体措施如下:
1.若判决生效后诈骗犯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虽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害人权利未灭失。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这能持续追踪诈骗犯财产状况,及时实现权益。
2.诈骗犯服刑期间有劳动收入,法院可依法划扣款项退赔。这确保服刑期间也能为犯罪行为付出代价,补偿被害人。
3.第三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符合法定情形时,被害人可要求返还以减少损失。多渠道保障被害人权益,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法律分析:
(1)刑事诉讼期间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重要权利,通过此途径能要求诈骗犯退赔,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确定退赔金额。这是法律赋予被害人在追究诈骗犯刑事责任过程中同步主张民事赔偿的保障。
(2)判决生效后若诈骗犯无财产执行,法院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害人权益仍受保护。后面发现其有财产,随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确保权益最终实现。
(3)诈骗犯服刑有劳动收入时,法院可依法划扣款项退赔,这体现法律在保障被害人权益上对服刑人员财产处置的合理规定。
(4)特定情形下第三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被害人可要求返还,是对被害人权益在复杂财产流转情况下的特殊保护。
提醒:
遭遇诈骗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注诈骗犯财产动态,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一)刑事诉讼时提附带民事诉讼,明确要求诈骗犯退赔诈骗所得,依靠法院公平审理确定退赔金额。
(二)判决生效后若诈骗犯无财产执行,虽程序可能终结,但发现其有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关注诈骗犯服刑期间,若有劳动收入,可让法院依法划扣退赔。
(四)遇第三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符合条件时要求其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判处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额。判处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应当明确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情况。
即便诈骗犯没钱还坐了牢,被害人权益也能靠法律保障。刑事诉讼里,被害人能提附带民事诉讼,让诈骗犯退赔骗的钱,法院会公平判决。
判决生效后,若诈骗犯没财产,法院可能终结执行,但被害人权利不会消失。发现其有财产,随时能申请恢复执行。
诈骗犯服刑有收入,法院可依法划扣退赔。若第三人善意取得财物,符合条件时,被害人能要求返还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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