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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住处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朱** 黑龙江-伊春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7.10 00:21:16 453人阅读

监视居住住处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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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司法机关,在界定监视居住住处时,应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是否为自有房产、有合法租赁手续的房屋等,确保其居住合法性。
(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需指定居所,要选择符合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且能保证安全的地方,同时避免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实际操作中,可建立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居住的合法性、稳定性等因素来界定住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025-07-10 05: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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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的住处,通常指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的合法住处,像自有房产、有合法租赁手续的房屋等。

2.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当地无固定住处,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但不能在羁押和专门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需满足生活休息、便于监视管理和保证安全的条件。

3.实际界定住处,要综合考量居住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等因素。

2025-07-10 03:5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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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视居住住处一般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无固定住处时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且指定有相应要求。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住处涵盖拥有合法居住权利的房屋,像自有房产、有合法租赁手续的租赁房屋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无固定住处时,公安机关可为其指定居所,但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的居所需满足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以及保证安全。在实践中,界定住处需综合考量居住的合法性、稳定性等因素。若您在监视居住住处相关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法律难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07-10 03:4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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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的住处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像自有房产或有合法租赁手续的房屋这类拥有合法居住权利的房屋。若在当地无固定住处,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但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2.指定居所需满足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以及保证安全。在实践中,界定住处要综合考量居住的合法性与稳定性等因素。
3.为确保监视居住执行规范,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合法住处”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对于指定居所,要建立严格审批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2025-07-10 02:1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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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住处一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像自有房产、有合法租赁手续的租赁房屋等都属于合法住处范畴。这体现了对公民合法居住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2)若在当地无固定住处,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但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需满足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和保证安全,这保障了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也确保了监视居住措施的规范执行。
(3)实践中界定住处需综合考虑居住合法性、稳定性等因素,这有助于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避免随意扩大或缩小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提醒:监视居住住处界定有严格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和办案机关都应严格遵守。不同案情对住处界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10 00:2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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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监视居住的范围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的范围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监视居住虽然不需要进行拘留但是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完全的拥有了自由,其行动还是受到限制,并且对于公安机关的检查和问话必须要全力配合。

    2024.09.05 5107阅读
  • 监视居住住处的范围是什么?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住处的范围是包括指定住所以及固定住所两种的。监视居住的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2024.08.10 7131阅读
  • 监视居住适用对象的范围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认为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2024.09.19 2203阅读
  • 监视居住疾病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疾病范围有: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024.09.29 47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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