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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执行人要及时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发现后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二)在法院发出通知后,密切留意第三人的动态。若第三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及时提醒法院依法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三)当第三人提出异议时,若认为其异议不合理,可提供相关证据,要求法院进一步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他人对到期债权无异议,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其强制执行。
2025-07-06 14: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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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时,要是被执行人还不上钱,却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能申请,让法院给第三人发通知,要求其履行债务。
2.第三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反对也不还钱,法院能直接强制其执行。要是提出合理异议,像不存在债权债务,法院通常不做实质审查,不会轻易强执。
3.要是第三人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无异议部分依旧能强制执行。整个执行要按法定程序,保障各方权益。
2025-07-06 13:4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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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执行程序里,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却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时,满足条件下可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当被执行人无力偿债,但其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会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若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若第三人提出合理异议,比如主张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通常不进行实质审查,不会轻易强制执行。要是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无异议部分仍可执行。这一执行过程需严格依法进行,以保障各方权益。法律关系复杂多变,若你在这方面有疑惑,无论是涉及债权债务确认,还是执行程序中的问题,都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7-06 13: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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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这一举措在执行程序中意义重大,当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却对第三人拥有到期债权时,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以此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为更好落实此规定,有如下措施建议:
1.法院应明确通知内容,详细告知第三人权利义务,确保其清楚知晓自身责任,从而规范执行流程。
2.针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建立初步审查机制,快速判断是否为合理异议,避免恶意异议干扰执行。
3.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025-07-06 12:2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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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这一规定旨在拓宽执行途径,当被执行人无力偿债却有对外到期债权时,为申请执行人提供新的实现债权方式,使债权有可能通过执行第三人财产得以实现。
(2)法院向第三人发出通知是程序发动的关键,明确告知其履行义务,给予合理履行期限。
(3)第三人的态度决定后面执行走向。若既不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若提出合理异议,基于对第三人权益保护,法院通常不实质审查。
(4)部分承认部分异议的情况,体现执行的灵活性与合理性,无异议部分可执行,确保执行有事实依据。
提醒:
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要严格走法定程序;第三人提出异议要提供合理理由。
2025-07-06 11:3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