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信阳法律咨询 > 信阳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寻衅滋事不予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寻衅滋事不予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李* 河南-信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7.04 10:43:46 480人阅读

寻衅滋事不予缓刑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信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多次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财物严重损毁等恶劣情节的,因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不应适用缓刑。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且短时间内再次犯罪的,鉴于其再犯风险高、改造难度大,不适宜缓刑。

(三)案件审理时拒不认罪悔罪、不配合司法工作的,由于无法保证其在缓刑期遵守规定,不能给予缓刑。

(四)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因其在犯罪里作用关键,通常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上述情形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2025-07-04 14:42:00 回复
咨询我

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的不适用缓刑。像多次寻衅滋事,导致多人受伤、财物严重损毁,此类犯罪人恶性大、危害高,不符合缓刑对罪行轻的要求。

有再犯风险的不适用。若犯罪人有前科,且短时间内又犯寻衅滋事罪,说明改造难度大,不适合缓刑。

审理中拒不认罪悔罪、不配合司法工作的,无法保证其在缓刑期守规,所以不适用。

共同犯罪里的主犯,由于在犯罪中作用关键,通常也不给予缓刑处理。

2025-07-04 12:43:4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寻衅滋事存在犯罪情节恶劣、有再犯危险、拒不认罪悔罪、共同犯罪主犯等情形时,通常不予缓刑。
法律解析:
从法律层面看,缓刑设立目的在于给予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改过机会。多次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或财物严重损毁等恶劣情节,体现犯罪人对社会秩序漠视,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条件。有违法犯罪记录且短期内再犯,说明其自控能力差、改造难度大,难以保证缓刑期内不再犯。而拒不认罪悔罪、不配合司法工作,表明其没有认识错误,无法保障缓刑期遵守规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犯罪推动作用大,承担主要责任,一般也不适用缓刑。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涉及寻衅滋事及缓刑判定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合法的解答和指导。

2025-07-04 12:37:31 回复
咨询我

寻衅滋事不予缓刑存在多种情形。多次寻衅滋事致多人受伤、财物严重损毁等情节恶劣情况,体现犯罪人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大,不符缓刑罪行较轻要求。有再犯危险的,像有违法犯罪记录且短时间内再犯,改造难度大不适合缓刑。案件审理时拒不认罪悔罪、不配合司法工作,难以保证缓刑期守规,也不应适用缓刑。共同犯罪里的主犯,因在犯罪中作用关键、影响危害结果,通常也不适用缓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严格审查案件,精准判断是否符合上述不予缓刑情形,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2.对于有再犯风险者,加强社区矫治等后面监管,降低重新犯罪几率。
3.对不认罪悔罪者,加强法治教育,促使其认识错误,若仍拒不改正,依法处理。

2025-07-04 12:32: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多次寻衅滋事并造成多人受伤、公私财物严重损毁等严重后果,这体现出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这类行为表明犯罪人对法律的漠视以及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显然不符合缓刑所要求的罪行较轻的条件。
(2)有违法犯罪记录且短时间内再次犯罪,说明犯罪人难以被改造,具有再犯的高风险。缓刑的意义在于给予犯罪人一定机会在社区内改造,此类犯罪人显然不适合这种宽大处理。
(3)在案件审理时拒不认罪悔罪、不配合司法工作,无法让司法机关确信其在缓刑考验期会遵守规定。缓刑是附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这种态度自然不能适用缓刑。
(4)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因其在犯罪中处于关键地位,对犯罪的发生与危害结果有着重大影响,为维护法律公平和社会秩序,通常不适用缓刑。

提醒: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务必重视自身行为性质和后果,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争取良好处理结果。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04 11:10:3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寻衅滋事罪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只要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不能成立这个罪名。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司法认定本罪与非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方法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二、寻衅滋事罪不得缓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