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维化患者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符合相应规定,就有被批准的可能。
首先,若该患者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取保的机会。其次,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也具备条件。再者,当肝纤维化严重到导致患者生活无法自理,同时确认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也存在取保可能。
对于此类情况,办案机关应严格依法审查。详细调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认是否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全面评估案件情况,包括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认真考察患者悔罪表现,以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有明确法定条件。从刑罚角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取保。这意味着罪行相对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有取保机会。
(2)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考虑。这要综合多方面判断社会危险性,如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犯罪动机等。
(3)从特殊人群看,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保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时可取保。若肝纤维化致使当事人生活无法自理,且综合判断无社会危险性,就满足此条件。不过最终由办案机关结合案件实际依法律审查决定。
提醒:
涉及取保候审申请,务必如实提供身体状况及案件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以分析能否取保。
(一)首先要明确认定肝纤维化是否已严重到生活不能自理,这可能需要专业医疗机构出具详细的诊断证明和鉴定报告,以证明身体状况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这一条件。
(二)整理并向办案机关提供能证明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明显悔罪表现的材料,例如积极退赃、主动坦白等相关证据,来辅助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取保候审得满足法定条件。肝纤维化患者能否取保,取决于是否符合规定。像可能判管制、拘役等,或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以及重病、怀孕等情况可取保。
若肝纤维化严重到患者生活不能自理,且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等,确认取保无危害,就有获批可能。
最终能否取保,要结合案件实际,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
结论:
肝纤维化患者若满足特定条件,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满足一些情形可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若肝纤维化患者病情严重到生活无法自理,同时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判定取保不会危害社会,就存在被批准取保的可能。不过,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要由办案机关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审查判断。如果对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案件走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