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广州法律咨询 > 广州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不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不构成受贿罪吗

不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不构成受贿罪吗

余* 广东-广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7.02 18:19:32 325人阅读

不为他人谋取利益就不构成受贿罪吗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不局限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但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此情形无需“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的,也构成受贿罪。可见,即使不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符合特定情形时仍会构成受贿罪。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类似疑惑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02 22:03:02 回复
咨询我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并不一定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唯一条件。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即便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1.对于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情况,相关单位应加强财务监管,规范经济交易流程,严格审查资金往来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2.针对利用职权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要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止权力滥用。同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受贿行为。

2025-07-02 21:13: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是构成受贿罪的唯一判定条件。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里,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以受贿论处,此情形无需“为他人谋取利益”。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也构成受贿罪,即便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符合上述情况仍可能构成犯罪。

提醒: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在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违规收受财物。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认定,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02 20:51:01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经济往来中坚决不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避免陷入以受贿论处的风险。
(二)不能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
(三)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廉洁意识,清楚认识到不同形式受贿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2025-07-02 20:26:34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国家工作人员靠职务之便非法收财并为他人谋利,构成受贿罪,但“为他人谋利”并非定罪唯一情形。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回扣、手续费归个人,即便没“为他人谋利”,也以受贿论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便利,通过其他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财,也构成受贿罪。

2025-07-02 19:07: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