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2017年1月份购买了二手房,已经支付了定金23万,有分别两次支付了其他款,现在还有尾款20万,约定在3月1日前支付给卖房,因为没有筹到钱,逾期20天,现在凑齐之后,卖方拒绝收钱,并且要求解除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只是约定如果买房反悔购买房子,定金不退,卖房反悔,双倍赔偿定金,请问该怎么解决?逾期支付是反悔的意思吗?
要看 买卖合同具体约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即可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
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你好,我是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请让律师看一下合同
您好,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