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向房产局提供异议登记有作用。异议登记是指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提出异议并记录在登记簿。
2.离婚时,若一方认为房产登记有误,像本是共同财产却只登记在对方名下,能申请异议登记,它可暂时限制权利人处分房产,避免恶意转移。
3.不过,异议登记有时间限制,需在15日内起诉,否则失效。若登记不当致权利人受损,申请人要赔偿。因此,可借此保障权益,也需及时诉讼解决争议。
1.离婚时向房产局提供异议登记具有一定保障权益的效力。当夫妻一方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有误,像房产本属共同财产却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可申请异议登记,这能暂时限制登记簿上权利人的处分权,避免房产被恶意转移。
2.不过异议登记存在限制。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即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会失效。并且若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申请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议离婚时若想通过异议登记保障权益,需尽快准备好相关证据提起诉讼,及时解决房产争议。同时,申请前要谨慎评估自身诉求的合理性,避免因不当登记引发赔偿问题。
结论:
离婚时向房产局提供异议登记有一定效力,能暂时限制权利人处分权,但有时间限制且不当申请需担责,要及时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在离婚场景中,若一方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事项有误,像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却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申请异议登记。其效力在于能暂时限制登记簿上权利人的处分权,避免其恶意转移房产。不过,异议登记有15日的时间限制,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间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就会失效。同时,若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利用异议登记来保障自身权益,但一定要及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等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一)若认为不动产登记簿有误,如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却仅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及时向房产局申请异议登记,以限制对方恶意转移房产。
(二)申请异议登记后,要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会失效。
(三)申请异议登记时要确保理由合理合法,避免因异议登记不当,给对方造成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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