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处实刑后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条件包括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但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申请程序方面,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3.监督机制上,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将文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不当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需重新核查并决定。
建议:申请监外执行的主体要严格按程序准备材料,确保申请规范;医院应认真诊断开具证明,保证真实性;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分析:
(1)被判处实刑的罪犯,在符合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条件时,可申请监外执行。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特殊情况罪犯的基本权益。
(2)申请监外执行需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还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确保申请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3)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
(4)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需将文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有监督权,若认为不当可提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应重新核查并作出决定,保证了监外执行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提醒:申请监外执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符合条件而违规申请会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案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申请条件: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属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可申请监外执行,但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
(二)按流程申请: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关注检察监督: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将文书抄送检察院,若检察院认为不当并提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要重新核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1.被判处实刑后,有三类情况可申请监外执行:一是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二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三是生活不能自理且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2.申请由监狱、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需省级政府指定医院开证明。
3.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决定或批准机关应将文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不当可提意见,有关机关需重新核查并作决定。
结论:
被判处实刑后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申请有相应流程,且有不得保外就医的情形,决定或批准机关需抄送文书给检察院,检察院有监督权力。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罪犯存在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些情况时,可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监外执行,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不过,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同时,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要将文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若认为不当,会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需重新核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大家在监外执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